2012年11月13日星期二

反对自残!自残退散!去去!

我是腐女
为了不仅腐于二次元
我在三次元找基友
找到了一对很有爱的
就在facebook加了他们当朋友

稍微stalk stalk
留言问候
顺便like些有趣的东西
想尽可能了解下他们之间的关系和相处方式
果然好有爱

可是昨晚,看到状态留言说他们分手了
哎哟喂呀··有点难过

然后刚才的刚才看到其中一个post了一张自残的照片
那手上的血···那割痕··那个惊!心!动!魄!
再刚才,另一个也post了类似的照片
我的一整个晴!天!霹!雳!你们,到底肿么了!!!

为毛要这样·······
别这样啦,分手了难过归难过
不要这样伤害自己咩

分手后要记得对方的好
也要好好待自己,让自己过得好好的
对方见着了才会安心啊
然后也过得好好的
大家一起过着好好的生活不会比较好吗···
你快乐,我也快乐
虽然心存遗憾,但说不定还有未来可以填补这些遗憾呢?


以伤害自己的方式来伤害对方,是很愚蠢的啦喂··
小光小斯,你们不要介样子啦,旁人看了难过担心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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